第69章 要的就是反差_最强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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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要的就是反差

  “你找个理由让我平衡,你找个借口让我接受。。。。。。”高歌拿着话筒唱得很投入。

  听众们开始面面相觑。

  爱不爱我这首歌是零点乐队在上个世纪末发行的一张专辑里的主打曲,他们那种摇滚加入流行元素的歌声打动了所有人,一举奠定了他们在歌坛的地位。

  虽然因为是乐队,演唱难度不小,传唱度难以达到百分百,但几乎每个人都听过。

  歌曲前面的部分以倾诉为主,副歌部分才是摇滚风。

  可高歌的风格显然略有不同。

  这是搞的改编吗?少男少女们不得不这么怀疑。

  因为高歌唱的版本显然和他们听过的。。。。。。完全不一样。

  更重要的,貌似还不那么好听。

  没人注意到,高歌手里的话筒在抖动。

  确切的说,是在战栗。

  好不容易捱到高潮的副歌部门,高歌开始嘶吼。

  也只能用嘶吼来形容了。

  特殊的金属质声音仿佛破了个大口子,刺的耳朵生疼,为了展现出高音,高歌还努力的吼着。

  差点儿没把甄可人吓一蹦。

  “噗。”叶小舟的一口饮料全喷出来了。

  这特么绝对是祖传的技术,现代人没这么唱歌的。别人唱歌要钱,这哥们儿完全是要命啊!

  说实在的,叶小舟这会儿一点儿也没有压倒高歌的兴奋,他这会儿最大的愿望是。。。。。。停电。

  秦青青想捂耳朵,可能又觉得不太礼貌,可怜巴巴的看向甄可人,显然,她觉得这个世界上能解救她的人只有某可怕大叔的女朋友了。

  收到同学们求助的目光,甄可人这会儿也后悔的不要不要的,要是早知道高歌拥有这要命的歌声,她是打死也不会让高歌唱的。

  可是,看高歌嘶吼的那么投入,甚至连手上的话筒都在不停地抖动,甄可人又有点儿于心不忍,这家伙是多久没唱过歌了?

  高歌的确很爽,歌唱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冲动,但自从几年前差点儿唱翻友谊的小船,高歌也不知道有多久没这么大声的唱过歌了。今天不仅得偿所愿,还有这么多听众,高歌怎么说也得把这首歌唱完。

  “哥,求你了,能不能到此为止?”在高歌嘶吼完副歌部分,等待下一个旋律的空档,古董突然把姿态放得很低。

  本意只是想记录下高歌嗓音的特点,没想到那可怕的噪音分贝差点儿造成电脑死机,古董觉得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苦逼的一台电脑。

  怪不得这个时代的土鳖科学家们说噪音也是影响计算机运行的一个条件,古董今天算是懂了,他们一定是听过高歌的歌。

  古董也知道为啥高歌的爹妈要给他起这个名了,敢情这一家都是找不着调的人。

  古董只想说一句,这特么也叫歌?

  “为啥到此为止?”高歌有点儿不乐意。

  “你再唱,我怕没人敢听第二首抒情的了。”古董哆嗦着解释道。

  “那好吧!”高歌回头看看坐在沙发上强装笑颜的少年们,很体贴的说道:“切歌。”

  叶小舟蹦起来,以比参加运动会百米短跑还要快几分的速度跑到操作台点切歌键,暗舒了一口气。

  “帮我点陈奕迅那首什么街角的咖啡店什么会出现的歌,你懂的,谢谢。”高歌冲刚逃脱大难的叶小舟挥挥手。

  “好久不见?”叶小舟脱口而出。

  这种经典的歌,只要说个关键词,记忆马上就能搜索出来,尤其是对小帅哥这种脑子够用的。

  刚说完,叶小舟如遭雷击,自己这是要作死吗?好不容易从恐怖得能杀人的歌声活下来,这竟然还要再去遭受一次折磨。

  呆呆的看看那边六道喷火的眼神,小帅哥想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多好的形式啊!竟然又被自己葬送了。

  艰难的吞了吞唾沫,叶小舟哭丧着脸讷讷的对高歌说道:“哥,要吃饭了,咱先吃饭吧。”

  高歌抬头看了看那边的桌子,很是洒然的摆摆手,道:“才上了两个菜,早着呢!就点那首不见不散。”

  我去,古董再度战栗。

  这特么只要沾着歌了,不管是唱,还是说歌名,高歌就变得跟平常不一样了。说好的“好久不见”呢?

  甄可人想捂额头;秦青青想捂耳朵;陈妍希和赵西贝想哭;孙楠的不见不散,高音高的能让普通人背过气去,若是高歌来唱,那后果。。。。。不可想象。

  “是好久不见吧!”叶小舟弱弱的说道。

  两害相较取其轻,眼见继续痛苦的听歌是逃不过去了,相比“不见不散”的高音,叶小舟很明智的选择了相对抒情的“好久不见”。

  当旋律响起,所有人都视死如归。

  坐在小屏幕旁的高脚椅上,高歌温和一笑,还没张嘴。

  一个略显嘶哑但却沉稳深情的声音响起: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着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

  叶小舟本来很想问一声关没关原音,但随着高歌继续的“演唱”,终究只是动了动嘴唇,没问出来。

  因为他相信就是陈奕迅亲来,也不会唱得比这好,或者说是原唱本身就没有高歌这个版本好。

  没有陈奕迅的音域宽度,没有他真假音变换那么自如,亦没有他的声音那么有穿透力和磁性,可以说在演唱技巧上高歌和陈奕迅没法比。

  可高歌极富特色的声音就那样潺潺的演唱,却很容易将人就带进歌声中的那个场景。犹如一个讲故事的人,在你面前叙述着一个关于怀念曾经爱情的故事,你会看到他站在街头曾经熟悉的角落,想着曾经的事,曾经的人。。。。。

  这,要远比歌唱技巧要重要的多,透过几个女生湿润的眼睛就可以知道。

  “你怎么做到的?”甄可人呆呆的问高歌。

  “你怎么做到的?”高歌呆呆的问古董。

  “哥是用生命在歌唱。”古董傲然回答。

  “说人话。”

  “我用脑电波了。”古董弱弱的如此说。

  “好吧,因为我用生命在唱歌。”高歌觉得古董上一个说法倒是可以说给甄可人听。

  。。。。。。

  这是哥的版权,古董战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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