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不诚之剑_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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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不诚之剑

  “如果天道什么反应也没有,就证明我的想法只能是异想天开,同人亦没办法将英魂带回人间。”

  可是,天道制止了他。还是声势浩大地降雷。那就证明此事可行,只不过,它属于禁忌,绝不许人触碰。

  “只要确定它只是不能做,而不是自始自终就没有,于我来说,就是好事。”

  手随意泼着水,拨出波浪,少年整个人都是轻松惬意的状态,“如果我轻易写出来,出来的可不一定是真人。”

  很有可能是和包公一样,基于民间传说诞生,与历史上那位包拯不能说是同一个人。

  其他人听出了林稚水的言外之意:不能做,那以后慢慢钻空子就是。

  头发滴滴答答落水,林稚水取了搭在架子上的毛巾,擦拭干净后,笑意全敛,拿起剑往院中行去,鞋底沾了不慎泼出的水,在林稚水身后留下两痕发光的水迹。

  “我没事。”林稚水打开抽屉,拿出帕子拭去唇角血迹。

  那火焰明显不对,烧完纸后,竟慢慢自熄了,清风一吹,满屋飘扬黑碎屑。

  林稚水没有不高兴,他甚至很愉悦,愉悦地去烧了一桶热水,把头发撩到前边,浸进水里,快快活活洗了个头。

  但在刚书写出“始皇帝”三字时,笔便如万钧之重。林稚水勉力往下写,“東”字第一笔,脑袋猛地一“嗡”,如遭棍击。

  “東”字第二笔,血液自林稚水嘴角流出,划过下巴,“滴答”,溅在白纸上,成了一朵血色烟花。

  连结尾林稚水都想好了,李白回到了他的时代,月色下怀念挚友。“便当这是一场明月梦罢。”

  林稚水提笔。

  李白入世,借由始皇帝一展胸中抱负。嬴政出世,与谪仙论白玉京,谈登云台。

  同时,李白依然是那个潇洒不羁的李白,纵情浪漫,他的出现,为大秦带来诗,带来精神土壤,秦自来被六国称为蛮夷,就是因为他们不通礼乐,不讲文化。天下尚乱时还可,待到河清海晏,人们就会需要精神粮食,需要文化传承,而秦,恰恰缺少这个。

  林稚水铺开一张白纸,回忆自己和李白、嬴政相处时他们的性情,以笔蘸墨,正要写一篇跨越古今的同人。

  “始皇帝东游琅邪台,立石颂秦德,忽闻远方歌曰: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觅之,见白衣仙人广袖长裾,倚笑青石,丝绳提玉壶,天光下怡然大醉。帝曰:此若相见在蓬莱。”

  “東”字第三笔,外面狂风大作,呼得檐下灯笼喝了酒似地东倒西歪,系挂的绳子莫名其妙滑落,灯笼与地面的碰撞声响起后,明亮的光源陡然消失,只留下书桌角的黄铜灯,飘飘摇摇一点烛火,将仅剩的光芒覆盖在林稚水身上。

  “林兄弟……”

  “東”字第四笔,闪电划破夜空,天地间一瞬间亮为白昼。雷鸣夹着紫白电光,刹那间劈下,白纸骤燃,激起黑烟。

  林稚水“啪嗒”扔了笔,透过扭曲视野的烟雾,静静凝视火光中,缓缓焦化的纸。

  ——纵观华夏历史,秦朝时出现的诗歌,居然只有五首!其中两首还是项羽和虞姬提供的。

  在林稚水笔下,浪漫与现实的碰撞,让大秦这朵黑花在历史长河中开出最璀璨的景象,绝不会二世而亡。

  “郭大侠,麻烦您了。”

  辛丑年,乙未月,庚午日。

  宜:祭祀,修饰垣墙,平治道涂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回到皇城当天,国师领着林濛去见了皇帝,皇帝得知国师终于有了传人,大喜过望,亲祭黄帝陵,又亲手割下一块胙,赐予林濛。

  祭祀之后,国师取来成熟的风卵,交与林濛:“可会用?”

  林濛摇头:“我第一次接触它。”

  国师便手把手教她用法,林濛不清楚林稚水如今在哪,只让龙雀将信寄去陆县令家里。

  龙雀破卵而出,风气翻腾,它绕着林濛转了两圈,漂亮、轻捷地滑入云雾中。

  国师把手搭在徒弟肩上,与她一同远望云端,“不用担心,龙雀是风的精灵,必会将你的心音传递到你兄长那儿。”

  ——她并不知道林濛定下的收件人是金光县陆县令。

  林濛侧头,“师父,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学习禹步?”

  国师诧异:“你不用休息一天?”

  林濛回头望了一眼龙雀飞走的方向,“我哥哥他十一月就考升舍试啦,等他来到皇城后,我要给他一个惊喜。”

  为此,她都没有说出她的体质。到时候,哥哥肯定要为她的进步大吃一惊。

  一双莹莹如玉的手,执着碧玉管笔,不紧不慢地于白纸书写——

  “辛丑年,乙未月,庚午日,午正一刻,天沉,风雨大作。”

  蔚蓝的天空忽然飘来朵朵乌云,挤挤拥拥堆满高空,瓢泼大雨冲刷屋檐。

  手的主人轻轻咳嗽几声。

  “于国师府所出龙雀,逆风雨,飞越皇城已疲惫不堪,风停雨止,坠郊外。”

  龙雀携着书信,一头扎入风暴中,鸣声激扬,虽是风的精灵,却更容易受到逆风的影响——两股风相遇,总要分出个高低。

  也幸好它不是真的鸟雀,暴风暴雨无法打湿它体内的信件。

  皇城两千六百多万亩的面积,龙雀逆风飞越,圆头圆脑圆身子几乎被磨掉了将近一半的体型,薄薄的,小小的一片风从风雨中钻出,像是萤火虫落于花瓣,它落到皇城郊外地上。

  黑雀摇头晃脑,墨色淡得不可见,可随着它片刻的休憩,身体颜色重变浓厚,体态亦恢复了正常的模样。

  正要起飞,眼前突兀出现一管碧玉笔。

  风,本是不可捉的,是以,人族从来不担心龙雀寄信会出差错。然而此刻,在碧玉笔的轻点下,龙雀碎为一枚枚墨字。

  “先生,濛遇祸事,得国师相救,欲传我卦数。烦请转告吾兄,来年,皇城相见。”

  碧玉笔不沾墨,于虚空书写,竟能往信中增字。诡异的是,所增之字,与先前林濛的字迹,一模一样。

  “先生,濛遇祸事,得国师相救,欲传我卦数。叹缘。烦请转告吾兄,来年着素,皇城相见绝境。”

  意思看似不变,可一词多义,可以是报喜的“感叹缘分,请帮我告诉我哥,明年皇城在风景绝佳的地方见,记得穿白衣”,也可以是报忧的“深叹缘分,请帮我告诉我哥,明年来皇城时要缟素,我们相见于绝望艰困的处境”。

  咳嗽不绝,其中夹杂一声:“还不够……”

  便又在最后添“濛,绝笔”。

  ——报忧,哪有报丧来得刺激人。

  再加上日期,龙雀便会延迟到日期当日送达。

  “只能改成这样了,若不是……”

  墨字又一枚枚聚合,变回龙雀。它懵懂地抖了抖全身毛羽,展翅高飞,继续往金光县去。不过,因为加上去的日期,它在中途找了个地方停住,等候“八月二十一日”的到来。

  八月二十一日,天大晴。

  林稚水收拾好笔墨纸砚,来到私试现场。

  私试第一场,和先生们所写的战文相斗,筛掉了一部分学子。

  私试第二场,摆十座擂台,由第一场前十名守擂,余下学子择一挑战,不论哪方,失败三次,就无法晋级。

  私试第三场,余下的人抽签,一对一比斗,最后决出鳌头。

  林稚水一场场参加过去,随后,闯进了决赛。

  对手,李路行。

  金钟铜磬一响——

  “请,学子林稚水,学子李路行,上台!”

  林稚水抬起头来,与李路行遥遥相望,对方歪头向他笑,腰间剑隐约闪烁金属光芒。

  晴朗的蓝天,刺目的白日,光与影的交错,剪映出暗潮汹涌。

  林稚水踏上阶梯,给石阶涂上暗色,日光笼罩他,台下人昂首去看,只能见到渐渐模糊的身影。

  按理来说,他该与李路行互相见礼,可少年只是径直坐到桌案后,铺好白纸,沉默地磨墨。

  李路行瞅他,也没对此发表意见。

  所有人都在看他们。

  有非图南书院的人小声交谈:“这是回事?”

  “他们是有过节吗?我之前有注意到这位红衣小哥,他第二场和第三场,对待同窗都有认真见礼。”

  “不应该啊,他们不是共入白玉京,成了同门吗?”

  “嘿嘿,那可不一定,李家那位少爷,听说比红衣服那位早出白玉京二十天,谁知道里面到底发生过什么呢。”

  高台坐着的寇院长和陆县令是一样的面无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之间也起了龃龉。

  实际上,寇院长是在苦恼:他们也没几次交集,怎么林稚水忽然就给李路行摔脸色了?这要是真出什么事情,不论是皇帝那边,还是他老友那边,都不好交代啊。

  陆县令却是忆起了林濛的事情,心中升起大胆的设想:难道是……

  台下,学子们偷偷打赌:“开盘了,林稚水和李路行,赔率1:1!大家玩个趣味,不涉及钱财,赌输的人抄一遍四书五经!”

  “我赌林稚水,他可是百年来第一个甲上。”

  “我也赌林稚水,前段时间他的灵气可是上了四尺,在他这年纪,放眼整个人族,能达到四尺的有多少个?”

  “这话就不对了,李路行又不是和他比文采。我赌李路行,写字怎么快过人家拔剑的速度!”

  “我赌林稚水,因为他是我们金光县的人!”

  “我赌李路行,不论输赢。就是心情有点复杂,那天晚上的事……李路行好歹站出来帮他了,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林稚水也不能直接无礼吧。”

  “你这么说也对,我……”

  “对什么对!”陆嘉吉怒目而视,“那如果是很过分的过节呢,恩是恩,仇是仇,你们这些局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

  “陆嘉吉,你是不是知道内幕?”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林稚水他的为人。来,给我记一个,林稚水赢,等等……也给我爹记一个!还是林稚水赢!放心,我们才不会输,哪怕真的输了,我爹那边,由我去催赌债。”

  裁判席上的亲爹:?

  李路行把玩着剑穗。

  寇院长低声:“他全身都紧绷了。”

  陆县令:“他看上去很紧张,也很重视这场比赛。”

  “陆山,你认为谁会赢。”

  “林稚水。”

  “咦,你都不考虑一下?”

  陆县令的双眼看着台上情况,漫不经心:“他能活着回来,这就是他和李路行的天壤之别。”

  “你是说妖族太子的追杀?可那只能说明他逃跑躲藏的功夫好,如今在比赛,他再跑还能跑哪去?”

  陆县令笑了笑,没有说话。

  “咚——”

  战鼓三鸣。

  “比赛——”

  “开始!”

  李路行“琤”地出剑,剑气辉宏,仿若排山倒海,覆巢毁卵之势。

  这些天,他日夜不停地连剑,竟是又上了一节台阶。

  寇院长感慨:“李家人难道尽出天骄吗,他是,李……”

  “什么?”陆县令侧目。李家难道还有第二位天才?

  寇院长顿了话语,再开口,就是明显的转移话题:“林小子不错啊,李路行的剑气都让无边落木纷糅,他离那么近,写字的手都没停。”

  他的话音停了,林稚水也刚好写完了最后一笔。

  这是一篇论剑的文章,两位主角之一,用的正是林稚水这段时间吃透了的剑招剑势,隐约还有些剑道的影子。他与另一位主角酣畅淋漓地论道,剑意与剑意之间的碰撞,于纸上涌现。

  李路行剑未至,忽地,纸上传来千树寒梅香,风狂此隅,若隐若无的白衣身影显现,手按在腰间乌鞘长剑,容色冷峻,漆黑的眼眸平静盯着李路行。

  “你,不诚。”

  作者有话要说:是这样的,朋友跟我说,菜刀队要不得,我想了想,也是,该抽个奶了。

  就决定是你了!西门庄主!【狗头.jpg】

  (以上是开玩笑,并不是因为西门庄主会医才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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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按照林稚水的设想,这是一篇李白“今穿古”的同人,剑仙结识了始皇。李白从十五岁开始就四处求仙学道,甚至在岷山隐居过一段时间,如今和始皇帝交流起“餐霞饮露”和“神游八极”时,听得陛下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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