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追击(上)_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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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追击(上)

  第100章追击(上)

  七年前,成吉思汗击败了蒙古草原上最后一个强敌乃蛮部,遂于斡难河源召集各部的首领、那颜,举行忽里勒台,即大汗之位,建立了大蒙古国。

  当时蒙古各部的兵力,合计九十五个千户。

  其中,不同氏族、部落的俘虏混编成若干千户,比如对乃蛮部的胜利,给成吉思汗带来了二十余个千户。

  重要的亲附部落和氏族自成独立的千户,比如成吉思汗的母族弘吉剌部、主动投靠的汪古部。

  再有某些功臣或近臣,得到成吉思汗授权,将原已分散的本部落成员重新收聚,编成千户,比如近臣失吉忽都忽,便重召了塔塔尔部的后裔。

  在这九十五个千户中,有五个千户归属于拖雷的兀鲁思。其规模同于功勋卓著的兄长窝阔台,而远高于同样追随成吉思汗东征西讨的叔父合撒儿、帖木格和别勒古台等人。

  拖雷的心思比一般的蒙古人细腻。所以他很早就知道,草原上的那颜、首领们,有许多都妒忌自己。

  他也能感觉到,就在这五个千户当中,那些来源于各处,凭借战功摆脱俘虏身份不久的部民们,也并不真的服膺于自己。

  但这个局面很容易解决,草原上的道理,只有弱肉强食、强者为尊,拖雷深信,自己一定能够在此次南下攻金的过程中立下大功,让所有质疑的人都恭敬俯首。

  得到成吉思汗的命令以后,拖雷立刻派了两名那可儿纵骑飞奔,勒令自家的部属加速行军,从大军本队中脱离出来,转而向东。

  动作最快的,是一个主要由俘虏们组成的百户。

  百夫长纳敏夫,是个体格雄壮的蒙古人。他年轻时,在十三翼之战中受过伤,胳臂上的筋被挑断了,所以手臂伸不直;他右侧的眉骨上有道可怕的刀口,因为刀伤的影响,眼皮和眼睑都已经萎缩了,显得眼珠子非常凸出。

  他摇摇晃晃地骑着一匹黄褐色的马,轻快地前进。在马匹的左右,跟着两头矫健的猎犬。

  纳敏夫是资历很深的百夫长,获得过成吉思汗亲赐的黑五角旗。

  他的一个年轻奴隶,名叫钱不花的,举着这面旗帜,策马跟在他的身后。

  钱不花是蒙古军前一次兵围西夏中兴府时,降伏的奴隶,虽然出身西夏,却是个汉儿。纳敏夫记不得他的汉儿名字,只记得头一个音读作钱。

  这钱某平常替纳敏夫放牛。蒙古语里,牛读作不花,是很常见的名字。所以纳敏夫就叫他钱不花。

  黑五角旗之后,纳敏夫的部下们人人催马。

  他们紧随着百夫长,快速踏过原野,与诸多百户汇合。

  这个百户实际的丁口数量,超过二百二十人,规模非常大,如果算上那些勃斡勒、还有地位稍高些的兀剌赤们,总数要将近四百。

  这会儿被编入军中的,合计一百一十三人,其中奴隶占了半数。如果能活过此番攻金之战,并立下功劳,那么奴隶们的地位就能得到提升,拥有财产、牲畜和女人。

  每次想到这个问题,纳敏夫的心情就会变得很糟。

  因为他的部民大半都是奴隶或俘虏出身,赤条条地投靠过来,既没有家人,也没有财产。所以整个百户里,男人很多,女人很少,而且非常穷。去年,他的百户又没轮上攻打西夏,所以也没能分配到女奴或者财产。

  好在这一次,攻打的是金国。所有人都说,金国的财富像是沙砾一样取之不尽,而且女人比羊群还要多,比绵羊还要驯服,身段比最好的羊毛还要软……

  纳敏夫盘算过好几次,才下定了决心,首先要多抢些女人,这很重要!

  道理是很简单的。有了女人,百户里头才能有多多的小崽子。小崽子长大了,有了力气,才能继续去抢夺杀戮。所以,女人比什么财产、马匹、武器都重要!

  不过,这些美好的期待,都维系在尊贵的拖雷王子身上。

  想要什么都可以,首先得让拖雷王子见到战功才行。那就得靠大家出力厮杀了!

  纳敏夫握了握拳,环顾他的部下们。

  前年蒙古军攻破了长城,大掠金国缘边军事重镇,获得了大量的武器装备。纳敏夫的百户也参予其中。

  此时几乎每一名骑士都穿着甲胄,有些得力的勇士还穿着铁甲。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甲胄反射的光芒简直森寒可怕。

  他们大多数人都拿着精良的武器,主要是从金军手中缴获来的长枪、长矛,而惯用的环刀挂在腰间。很多人在马鞍边上挂着皮袋,里面放着短柄的斧头或者套索。

  而马鞍另一侧则是装满了轻箭和重箭的箭袋,还有他们自己用得顺手的,长长短短的弓。

  被挑出来服役的,大都是三十岁上下,骑术和胆量出众的精壮战士。

  纳敏夫的副手,以勇猛著称的十夫长阿布尔跟在后头不远处。这是一个喝醉了酒就能歌善舞的汉子,非常擅长徒手格斗。

  他和纳敏夫一样,脸上有旧伤,伤在左右面颊,因为以前被箭簇穿透过,伤势好了以后,两颊都留下了高高鼓起的伤痕,当他嘎吱嘎吱咬着羊肉干的时候,伤痕还会发红。

  因为即将厮杀的缘故,阿布尔的眼神格外冷漠,看着周围的人,就像看着死人一样。这一来,步行跟在阿布尔身后的随从,那个名叫忽噶的大傻子,也努力瞪起眼睛,摆出很凶悍的样子。

  忽噶是草原最北面,靠近北海一带的韈劫子人。他长着一头脏乱的黄发黄须,眼睛是绿的,像个鬼怪。

  大约十年前,韈劫子部落被蒙古大军荡平,成年的族人全都被杀死了,扔到野外喂了狼群。阿布尔便是挥刀屠杀之人。

  成年人被杀尽以后,韈劫子一族的孩童全都成了奴隶。忽噶从那时候就跟着阿布尔,十年功夫,从一个小小孩童长成了巨汉,但他的脑子始终不好使,也不会说话,干什么都学着阿布尔的样子。

  纳敏夫向阿布尔点了点头。

  他的神色比阿布尔轻松很多,毕竟是跟着四王子出阵杀敌,据说要对付的,也只是一支躲藏在战场边缘的金军小队。

  这几年下来,蒙古军以少胜多的仗打过太多次。有时候数十名蒙古轻骑就能杀得上千金军毫无还手之力,赶着他们狼狈逃窜。何况此刻以多击少?

  纳敏夫对胜利毫不怀疑,而且坚信,那一定会是场轻而易举的胜利。

  此时远方传来悠长的号角声,那是贵人要来了。纳敏夫等人都赶紧下马,跪伏在地面。

  顷刻之后,骏马如狂风般卷过,踏起的泥泞溅了纳敏夫等人一头一脸。

  拖雷的声音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众人听得清楚,他大声喊道:“不要耽搁了,跟我往东面去,拔出刀,准备好箭矢,做好杀敌的准备!”

  于是所有人一齐上马狂奔。

  整支骑队,大概有骑士两千出头。五个千户都各自出了人,各部按照所属的千户排列成长队一直走,绕过了那处高坡。

  高坡后头很安静。战场上厮杀的声音仿佛忽然被隔绝了,周围也没有人影。

  但众人稍稍探看,便发现了明显的脚印蹄印,还有为数不少的车辙印迹。因为高坡后头接近沼泽,地面非常潮湿,车辙印迹里积了水。

  顺着脚印,骑队继续往东追逐。走了约莫两三里地,视线越过一人多高的芦苇,就能看到波光辚辚的湖泊。

  湖泊深处,一定是有路的,但估计不好走。只五六里开外,便有几十匹马正踏过水面。马上的骑士,作金军打扮,有人一边前行,一边挥刀砍开横生的灌木。

  双方的距离不远,如果是平地里,那只是战马一次冲刺的距离。但这会儿,有湖泊、沼泽、灌木和林地层层叠叠地挡着道路,似乎很难追击?

  拖雷兴冲冲而来,这时候却有些犹豫。

  他勒着马,在水面边缘来回走了两趟。

  纳敏夫的两条猎犬,这时候汪汪地叫了两声。

  拖雷眼前一亮,招手问道:“纳敏夫,你的狗,聪明么?”

  兀鲁思:人民、封地。

  勃斡勒:奴隶。

  兀剌赤:牧马人,当时多由俘虏和奴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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